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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一、功能模块 

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共有四个应用模块:学生酬金申报、教职工其他收入申报、校外人员劳务申报、业绩津贴和奖励绩效申报。

(一)学生酬金申报

1.申报对象:在籍学生。

2.发放项目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补助、困难补助、实习补助、劳务费等。

3.计税方法:奖学金、助学金、“三助”补助、困难补助、实习补助等项目免税。“三助”补助每生每月超过3500元的按工薪计税。

4.学生劳务报酬、奖励绩效通过劳务费项目发放,按劳务所得计税。

(二)教职工其他收入申报

1.申报对象:校内职工。

2.发放项目包括:加(值)班补助、通讯费补助、施工补助、干警补助、省部级以上奖金、省部级人才津贴、学校人才津贴、省部级以下奖金、班主任津贴、辅导员津贴、博士后生活费、返聘人员工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咨询费、课时费、审稿费、劳务费、稿酬等。

3.计税方法见下表:

                         教职工其他收入计税表

项目编号

收入类别

发放项目

计税方法

0201

津贴补贴

学校人才津贴

工薪税

 

0202

博士后生活费

0203

返聘人员工资

0204

班主任、辅导员津贴

0205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50%后、工薪税

0206

津贴补贴

施工、干警补助

免税

0207

省部级人才津贴

0208

劳务费

咨询费

劳务税

0209

课时费

0210

审稿费

0211

劳务费

0212

奖励

省部级以下奖金

工薪税

0213

省部级以上奖金

免税

0214

值(加)班补助

加(值)班补助

0215

改革性补贴

通讯费补助

0299

稿酬

稿酬

稿酬税

(三)校外人员劳务申报

1.申报对象: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用工、校外人员等。

2.发放项目包括:外籍人员工资、聘用人员工资、临时工工资、咨询费、讲课费、劳务费、稿酬等。

3.计税方法见下表:

                          校外人员劳务计税表

项目编号

发放项目

计税方法

0301

聘用人员工资

工薪税

0302

临时工工资

0303

外籍人员工资

0304

聘用人员加(值)班补助

免税

0305

咨询费

劳务税

0306

讲课费

0307

劳务费

0399

稿酬

稿酬税

(四)业绩津贴和奖励绩效申报

1.申报对象:校内职工。

2.发放项目包括:在职人员业绩津贴、奖励绩效,退休人员奖励绩效和缴存公积金。

3.发放项目计税方法见下表:

                       业绩津贴和奖励绩效计税表

项目编号

发放项目

计税方法

0401

业绩津贴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

0402

奖励绩效

0403

当年退休人员奖励绩效

免税

0404

退休人员奖励绩效

劳务税

0405

缴存公积金

免税

二、操作流程

1.登录方式:通过校园网首页“快速通道”下“财务综合服务平台”登录。

2.登录后选择“网上申报系统”,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学生收入申报选择“学生酬金申报”模块,校内职工其他收入申报选择“教职工其他收入申报”模块;校外人员收入申报选择“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模块;年终津贴和奖励绩效申报选择“业绩津贴和奖励绩效申报”模块。

3.进入录入界面后,点击财务项目右边的“?”选择报账的经费项目,发放项目点击 ”下拉菜单选择发放内容。

4.录入完成检查无误后保存此次操作,提交,打印。

5.通过申报系统打印有条码标识的发放单据纸质文档,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申报之日起3日内交到各会计室。

三、注意事项

1.发放给学生的所有酬金均需通过系统申报,通过银行卡发放。

2.个人其他收入采取实名打卡方式发放,申报时请务必清楚填写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以便通过核验和及时发放。

3.校外人员申报必须先采集个人信息后方可申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银行账号、手机号码等。

4.每个应用模块只限一类人员申报,不同类别人员的同类收入应分别在不同模块申报。

                          应用模块与申报对象的对应关系

应用模块

在籍学生

校外人员

教职工

学生酬金申报

可用

禁用

禁用

教职工其他收入申报

禁用

禁用

可用

校外人员劳务申报

禁用

可用

禁用

业绩津贴和奖励绩效申报

禁用

禁用

可用

5.校内职工的奖励绩效必须通过业绩津贴和奖励绩效申报应用模块发放。


   来源:薪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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