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积极推进校院两级财务管理改革
根据学校《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在财务运行机制改革方面,计财处负责完成的任务有2项、配合完成的任务有3项。
负责完成的任务:1.划分校院两级财力,完善预算机制,确定学院经费配置方案。2.确定联系学院会计人选。
配合完成的任务:1.学院依据配置财力自主编制年度预算。2.落实学院财务管理职责、明确管理程序和责任人,建立学院财务管理制度。3.完成学院财务助理自主选聘。
一、围绕改革任务,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进校院两级预算管理改革,扩大学院财力范围。
从2016年开始,在校内预算编制中,按照改革要求,扩大了学院的财力范围,改革了经费预算办法,建立两级预算制度。
1.根据《校院两级财务管理管理改革实施办法》划分的校、院财力范围和学院经费核拨办法,2016年核定、下达预算控制数4.20亿元,其中人员经费3.07亿元、基本运行经费5991万元、发展专项5275万元。
人员经费包括教职工下半年工资1.66亿元、业绩津贴1.30亿元、学生奖助学金1144万元;基本运行费包括日常运转经费、绩效补助经费、捐赠配比资金、业务经费四部分(其中业务经费是从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专项业务费和当年工作任务经费中剥离出来的)。基本运行费不再分项下达,而是打包下达。按照经费主管部门的分配意见,将学科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教学、国际交流等专项经费作为发展经费划转给学院。
2017年第一次下达学院预算控制数3.85亿元,其中人员经费3.33亿元(未含业绩津贴),基本运行经费4998万元(未含业务经费),项目经费218万元(含两个学院搬迁费补助198万元)。业务经费和发展专项随后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下达。
2.按照改革要求,学校编制全校的综合财务预算和校级财力预算,学院首次自主编制自己的财务预算,形成了校、院两级财务预算。
3.多次召开学院主管财务工作领导、办公室主任参加的预算说明会和两级财务管理专题会议,进行财务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落实学院财务管理职责,下放财务管理权。
在第一批下放权责清单中,赋予学院预算编制权、经费统筹使用权、经费审批权、财务助理选聘权4项财务管理权,并在制度和工作中逐项落实。
1.落实预算编制权和经费统筹使用权。根据《实施办法》,在《关于下达2016年学院(系)经费预算的通知》中,首次明确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范围内,允许学院按照“以收定支、自求平衡”的原则,自主编制财务预算,自定预算支出项目和预算金额,统筹安排使用经费。财务预算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计财处备案,院长执行。
修订了《预算管理办法》,在第四章增加了学院预算管理部分的内容,第二十六条明确了学院实行“基本保障、目标引导、激励约束”的预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提出了学院自主编制预算和使用资金应遵循的原则:(1)以收定支、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2)人员和基本运行经费,总额包干、超支不补。(3)发展专项,规划引导、分年度预算,结余调剂。(四)规范、自主统筹使用经费。(五)增收节支,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2.下放经费审批权。修订、印发了《财务审批规定》,在三、财务支出审批额度权限规定中,第2条明确规定“学院支出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支出和借款,学院负责人审批”,废止了“单笔30万元以上的支出和借款,计财处处长审核、主管财务校长审批,300万元以上的计财处处长审核、校长审批”的规定。
建设和开放了部分财务管理系统,从2016年下半年起,将工资、津贴、奖助学金等系统发放权限延伸到学院。
(三)建立新型会计联系学院制度,为学院提供优质的会计服务。
制定了《计划财务处会计联系学院制度》,为每个学院指定了联系会计,组成了由处长、科长和会计人员三个层面的工作小组,主动联系、对接学院和项目组。年度内,40余名财务人员对所联系的25个学院(所)全部进行了走访,开展座谈30余场次,举办培训14场次。面对面的交流,效果非常好。
在学院工作人员首次独立编制财务预算有困难的情况下,帮助18个实行两级财务管理的学院完成了预算编制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1.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教育职工解放思想,做改革的执行者和推动者。
2.全面落实校院两级财务管理改革的各项任务措施,积极推进学院的财权下放、财力落地落实。对学院出国费、会议费预算、项目申报、结题验收材料、人员费用发放等尽量减少审核签字环节或下放签字权,让师生少跑路。进一步扩大学院经费范围,逐步将安保、保洁、小型维修等基础设施运行期维护费和资源占用费等下达到学院,进而推动资源有偿使用和公共服务机制改革。
3.协助学院完成财务助理自主选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