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同志被授予“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荣誉称号
近期,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授予丁小春等79名同志“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荣誉称号,我处李平同志位列其中。
2013年,陕西省启动了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通过笔试、资料审核和面试等选拔程序,李平同志被确定为陕西省第一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班学员。在随后的三年间,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密切协作,按照“知识拓展”“能力提升”“使用提高”3个阶段,精心设计课程,邀请财政、金融、会计等领域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授课,组织学员结合工作时间开展课题研究,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系统训练和培养。
经过严格考核,李平同志按期完成了培养项目确定的全部课程,顺利荣升为“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