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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法》

校财发〔2019〕15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内部控制工作的领导,防范和管控经济活动风险,持续改进和完善内控制度、措施和办法,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评价工作的常设议事协调机构。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 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人事、计财、国资、基建、后勤工作的副职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推广处、人事处、发展改革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基建规划处、后勤管理处、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计划财务处处长兼任。

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由计划财务处牵头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审计处牵头负责。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和组织内部控制建设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研究制定内部控制建设规划,审议内部控制建设与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案等;

3.研究和解决内部控制建设与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工作问题等。

第六条 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2.发布内部控制规范和内部控制制度等;

3.编制和报送学校内部控制报告,公开内部控制信息;

4.准备领导小组会议材料,撰写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落实督办领导小组会议决策事项等。

第七条 内部控制工作牵头单位职责:

(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牵头单位职责

1.草拟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与方案,承担内部控制建设专项工作,编写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报告;

2.草拟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维护内部控制建设文件和内部控制手册等;

3.组织内部控制学习培训工作,辅导二级单位进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牵头单位职责

1.拟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草拟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和专项评价方案;

2.检查评价学校内部控制规范、措施和方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督促落实内控缺陷整改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估与识别经济活动风险,报告内部控制风险;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及时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缺陷;

3.制定重大风险解决方案,整改内部控制工作缺陷,落实内部控制管理建议;

4.协同和配合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加强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应用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的信息化水平;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领导小组议事采用会议方式,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或委托的副组长主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不定期召集会议,研究有关工作。

第十条 领导小组会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其它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主要议事事项:

1.传达上级有关内部控制工作文件和要求;

2.研究内部控制重要制度,安排部署内部控制重要工作;研究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3.听取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汇报,审议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报告以及领导小组工作计划等;

4.其它重大事项等。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或领导小组文件由办公室印发。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确定的工作部署,由办公室督办、落实并报告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审议、需提请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研究的事项,由办公室或相关单位按照程序提交议题。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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