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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7个财务制度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处(部、室)、直(附)属单位:

           为贯彻“放管服”新要求,切实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问题,建立基于信任的便捷高效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机制,按照“能减尽减、能放尽放”的原则,在充分听取意见和研究的基础上,经2019年12月10日第12次校长办公会、2020年1月12日第1次党委常委会审议,对部分财务制度个别条款予以修订和完善,现通知如下:

          一、修订《财务支出审批若干规定》(校财发〔2016〕394号)中关于财务支出审批额度权限的规定第3条“职能部门和附属单位10万元以内的支出和借款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10万元以上的单笔支出和借款由分管校领导审批,100万元以上的单笔支出和借款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500万元以上的单笔支出和借款由校长审批。”

         修订为:职能部门和附属单位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支出和借款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10-500万元的单笔支出和借款由分管校领导审批,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的单笔支出和借款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

         二、修订《暂付款管理规定》(校财发〔2012〕84号)第十二条“借用暂付款,必须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财务支出审批若干规定》,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会计主管审核;单笔5万元以上的借款计财处长审核、主管财务校长审批;单笔300万元以上借款计财处长审核、校长审批。”

        修订为:借用暂付款,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财务支出审批若干规定》中财务支出审批额度权限规定。学院单笔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借款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单笔金额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的借款,学院负责人审批;职能部门和附属单位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借款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10-500万元的单笔借款由分管校领导审批,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的单笔借款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

        三、修订《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校财发〔2016〕451号)第八条“科技项目资金预算经批准后一般不作调整。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确需调整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整:(一)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管理部门、计财处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整。(二)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自主调剂使用。(三)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管理部门审核、计财处办理。”

          修订为:科技项目直接费用中设备费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增,确需调增的应报项目管理部门审批;设备费预算总额调减、设备费内部预算结构调整、拟购置设备的明细发生变化,以及其他科目的预算调剂权授权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调剂使用。

四、修订《横向科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发〔2016〕451号)第十条第9款“其他费用,指与项目活动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修订为:其他费用,指与项目活动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开支业务接待费,总额不超过到位经费的15%,业务接待费报销标准参照公务接待办法执行。

五、修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校财发〔2016〕451号)第九条“间接费用纳入校级财务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主要安排下列支出:(一)50%作为学校经常性收入的一部分,补偿资源(产)使(占)用等为支出科研活动开展无法直接计入科研成本的部分相关费用,维持和改善科研基础设施,以及补助学校公共管理与服务方面的费用支出。(二)50%作为科研绩效支出和其他支出,按挂钩方式下达给课题组,主要作为参加课题人员的科研绩效和部分补助科研辅助活动的支出。”

修订为:间接费用纳入校级财务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一)自然科学类项目提取的间接费用,50%学校统筹、50%作为科研绩效和其他支出。(二)人文社科类项目提取的间接费用,30%由学校统筹、70%作为科研绩效和其他支出。

六、修订《财务报销规定》(校财发〔2016〕394号)第八条第三款“取得的国外发票(收据),必须翻译成中文并由外事处审核签字,根据发票开据当日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报销。”

修订为:取得的国外发票(收据),根据发票开据当日的人民币汇率换算金额报销,发票关键要素(主要指发票内容、金额等)由报销人翻译成中文并进行标注。

七、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党发〔2017〕25号)第七条中“连续乘坐火车超过6个小时的,其余人员可以购买火车软席、高铁/动车一等座。”

修订为:连续乘坐火车超过500公里的,其余人员可以购买火车软席、高铁/动车一等座。

本通知由计财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涉及制度中原相关条款同时废止。


附件:

1.财务支出审批若干规定

2.暂付款管理规定

3.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横向科研资金管理办法

5.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

6.财务报销规定

7.差旅费管理办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