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使用指南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公务卡使用指南
公务卡,是指教职工持有的,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支出和财务报销还款的银行信用卡。可以先消费后还款。
一、公务卡申请
1.财务部门组织集中办理或经财务部门同意教职工个人向指定合作银行申请;
2.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申请办理公务卡;
3.公务活动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
二、公务卡功能
1.公务卡具有信用卡的全部功能,可以进行全球人民币结算。
2.持卡人在规定的授信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
3.享受发卡银行多项免费。
终身免年费、免挂失手续费,补发卡、损坏卡、提前换卡免费,本地及异地存款零手续费,余额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免费等。
4.享受最长56天、最短26天的免息还款期。
5.还款方式灵活。
个人,银行柜台存现或柜台转账还款,ATM机、网银转账还款,自动还款账户勾联还款;
单位,支票转账还款,财务POS刷卡还款,网银转账还款。
三、公务卡使用
1.激活卡片,拨打中国银行24小时服务热线40066-95566或010-66085566,根据语音提示激活公务卡并设置卡片密码。
2.刷卡消费,持卡人持公务卡可在任何带有“银联标识”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公务支出刷卡后,务必索要POS刷卡单和消费发票、消费清单,以备财务报账。
3.刷卡提现,提取公务卡存款(持卡人还款时多缴的资金或存放在公务卡账户内的资金)只有在柜台上办理才可免收手续费。
4.刷卡受阻,可能有以下原因:
(1)公务卡已经损坏,带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前往银行申请补换卡;
(2)持卡人消费额超过了可用额度,需还款后再刷卡消费;
(3)连续3次输错支付密码,次日自动恢复支付功能。
5.公务卡挂失,持卡人遗失卡片,应尽快拨打中国银行客服电话40066–95566进行挂失;挂失后,持本人身份证件申请补发。
四、公务卡报销还款
1.持卡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最迟应于免息还款日前7天办理报销手续。
2.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和财务审批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持卡人报销的公务支出通过财务POS机还款到公务卡,超出公务支出的款项由持卡人到银行柜台提取。
4.下列情形所产生费用不予报销:
(1)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POS机小票不符的;
(2)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支出;
(3)未经批准透支提现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费用;
(4)因个人报销不及时所造成的罚息和滞纳金等费用;
(5)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的支出和损失;
(6)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5.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五、注意事项:
1.公务卡的法律责任主体是持有公务卡的教职工个人,还款责任人是教职工本人。学校不承担公务卡的还款责任和由于未及时还款而产生的利息、滞纳金等费用。
2.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卡片和密码均由教职工个人保管和使用。
3.《公务卡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支出,都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需要借款和使用现金结算。
4.透支提现和转账,不享受银行免息期优惠,银行按透支笔数和天数计收手续费和利息。未经批准的透支提现或转账,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5.境外刷卡提现,汇兑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6.公务卡不支持分期还款,公务卡欠款必须在最后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否则不享受免息还款优惠。
7.公务卡欠款应及时归还,逾期还款会产生滞纳金和形成不良征信记录。
六、重要提示
1.公务卡(信用卡)的四个关键时间概念,分别是交易日、银行记账日、对账单日和到期还款日。
交易日,是指持卡人实际刷卡消费的日期;
银行记账日,是指银行把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记入公务卡账上的日期(一般在交易日后的一至两天);
对账单日,是指银行对持卡人每月消费交易“算总账”的日期(对账单日在发卡时由系统随机确定);
到期还款日是指持卡人最后还款日期。
免息还款期是指从交易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日期,最长56天,最短26天。一般账单日前消费,免息期最短,账单日后消费,免息期最长。
2.财务POS机刷卡,只能向公务卡和教职工工资卡还款。超过公务卡透支限额的资金,只能在中行网点的柜台支取,如果从ATM机提取现金,会产生手续费。
3.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公务卡结算目录
序号 |
结算项目 |
结算内容 |
01 |
办公费 |
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02 |
印刷费 |
印刷费支出 |
03 |
咨询费 |
咨询方面的支出 |
04 |
手续费 |
手续费支出 |
05 |
水电费 |
水电费支出 |
06 |
邮电费 |
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
07 |
物业管理费 |
物业管理费支出,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 |
08 |
差旅费 |
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车票、机票支出等 |
09 |
维修(护)费 |
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辆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
10 |
租赁费 |
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
11 |
会议费 |
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
12 |
培训费 |
各类培训支出 |
13 |
公务接待费 |
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14 |
专用材料费 |
具体包括药品及耗材,农用资料,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等方面的支出 |
15 |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
16 |
其他交通费用 |
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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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 87082890 国际交流中心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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